记得施本格勒就对此做出一种也许是判断,也许是猜测的论述——他认为,殷商周祭祀主义的式微,奠定了中国孔教转向自身反面的、人性道德和人治世界之起点——也就是天赋君权这个东西。
[39] 蒯因(Quine)所谓本体论承诺(Ontological Commitment)其实也就是关于形而上者的承诺。(冯友兰《中国哲学史》则是采取的宇宙论、人生论、知识论三分架构。
[⑧] 见胡适1929年6月3日的日记,《胡适日记全编》五,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,第427-430页。然而在问题及对象上及其在诸学术中的位置上,则与西洋哲学颇为相当[19]。唯其如此,哲学作为一种学术形态,既有其确定性的一面,也有其开放性的一面,因而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,没有什么固定的法、凝固的迹。但是,所谓人生切要的问题、根本的解决其实都是含糊不清的说法,胡适不仅谈到宇宙论、名学或知识论、人生哲学或伦理学,还谈到教育哲学、政治哲学、宗教哲学(这些都与胡适接受杜威实用主义的特殊立场有关),这些问题与其说是根本的,不如说是要紧的。这就是哲学的确定性,亦即(汉儒所谓三易之中的)简易、不易之道,也就是哲学区别于科学之处(科学不思形而上者的存在,然而科学始终以关于形而上者的承诺为先行条件)[39]。
此问题干系甚大,因为如果此一论断成立,则只存在中国现代哲学史,而并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,中国哲学一语的涵义也就可以等同于哲学在中国。[22] 这就是当时胡适心目中的一般普遍的哲学。[⑧] 但我们对此可提出两点解释:其一,《周礼》本身的直接目的不是讨论正义理论,而是设计具体制度,所以,直接谈仁与义的地方不多。
关于土均职官,《地官·大司徒》说:以土均之法,辨五物九等,制天下之地征,以作民职,以令地贡,以敛财赋,以均齐天下之政。主权行使者的历史变动是由于生活方式、社会主体的变动:宗族→家族→市民。以土地相宅,而建邦国都鄙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伦,以怼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
《天官·小宰》谓之六属:一曰天官,其属六十,掌邦治。王安石讬之以行新法,而宋亦乱。
从一体之仁方面看,儒家的博爱不是一种空洞的口号,而是具有充实内容的实质原则,这个原则就是:既承认差等之爱的生活实情,又强调超越了这种差等之爱的一视同仁。《周易》:《周易正义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本,中华书局1980年版。沿袭之久而无害,则相与遵循之。(《天官·疾医》)凡岁时有天患民病,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,而以王命施惠。
县都之委积,以待兇荒。然而制度规范的建构及其变动,其根据乃是义(正义原则)。[⑨] 又如《地官·调人》:凡杀人而义者,不同国,令勿雠,雠之则死。这就是说,本是不变之人性,末是可变之礼俗。
这里仅仅是借用康有为的字面提法,不涉及康有为的思想观点。孙诒让《正义》:‘义,宜也者,《中庸》文。
与《大司徒》相应,《天官·宫正》同样区别德行(德行乃依据于内在德性)与道艺:辨外内而时禁,稽其功绪,纠其德行。其所以如此,孙诒让更进一步指出:不探其本,而饰其末,其侥倖一试,不旋踵而溃败不可振,不其宜哉。
从差等之爱方面看,兄弟情谊只是儒家倡导的五伦情感之一而已,我们既不能设想对父母的爱等同于对兄弟的爱,也不能设想对禽兽的爱等同于对兄弟的爱。贾疏以为仲春允许男女私奔,乃属非礼、或非正礼。上节已经说过,《周礼》的制度规范并非以往社会的实际制度,而是一种指向未来的理想设计。制定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这条规范的缘由,注疏谈到两点:一是仲春之月亦即娶女之月,这是具体的时令条件。地贡,贡地所生,谓九谷。并引张载《横渠语录》:《周礼》是的当之书,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。
例如,按《地官·大司徒》的说法,仁义属于六德,而礼乐则属于六艺,这里是有德艺的明确分别的:仁义之德属于内在之性,礼乐之艺属于外在之行。《论语》:《论语注疏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本,中华书局1980年版。
[③] 西哲柏拉图的著作Politeia(英文Republic)同样并非历史性的记录,而是建设性的规划,汉译本据其内容而翻译为《理想国》,颇为确当。《荀子·王制》所记官制,大体可以反映战国后期列国官制的发达程度,但其总共只有七十多个官名,约为《周礼》的五分之一,而且没有《周礼》那样的六官体系。
例如司稼制度的设计:司稼掌巡邦野之稼,而辨穜稑之种,周知其名,与其所宜地,以为法,而悬于邑闾。实际上,汉语博爱是儒家的固有词汇,用它来翻译西语的fraternity(博爱)纯属误译。
这其实也是儒家文化、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极突出的特点。《周礼》那一整套周礼、亦即社会制度规范,就是以这样的正义原则(正当性原则、适宜性原则)为根据而设计而建构起来的。这些材料其实已证明了《周礼》实非《尚书·周官》。但‘人而无礼,胡不遄死,以当礼乃可得为配。
这就意味着:制度规范的建构必须超越差等之爱、追求一体之仁。此乃因情制礼、缘情立法。
摘 要:《周礼》乃是战国时期、亦即中国社会第一次大转型时期的儒者的一套乌托邦、理想国性质的社会制度规范的设计。(4)夏官司马,大司马及以下共70种职官,负责军事事务。
力征,人民则治城郭、涂巷、沟渠、牛马、车辇则转委积之属。明确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。
以上《周礼》的土均、均人的制度设计,皆属于礼的范畴,这是可以损益的。这是不错的,但还不够透彻。司寇掌邦禁,诘奸慝,刑暴乱。作为儒学的重要经典,《周礼》的根本意义并不在于其所设计的那些具体的、可以损益的制度规范(礼),而在于其背后的普适的正义原则(义),包括正当性原则(公正性、公平性)、适宜性原则(时宜性、地宜性)。
这大约有两个方面的原因:一是近年来兴起了儒学热,而礼学一向是儒学的基本内容。(《天官·大宰》)所谓统叙万事,意味着礼乃统摄着所有一切制度规范。
或许多多少少有见于此,孙诒让在《周礼正义序》中点出了本末问题:不探其本,而饰其末。但《尚书·周官》已亡佚。
嫂溺援之以手者,权也。三曰丘陵,其动物宜羽物,其植物宜覈物,其民专而长。